2021年4月25日,2021年前往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復審案卷,西慶區人民法院復審部分案卷。由于劉春樹的身體越來越差,時間很緊迫。負責律師根據目前掌握的材料,決定直接提出再審申請,并與天津一中院多次溝通,陳述再審理由。天津一中院安排了兩次面談,律師和劉春樹反復向接待的法官陳述了本案的冤情和再審理由。上海知名刑事律師帶您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2021年10月25日,法院通知劉,法院已正式決定重審此案。
再審決定作出后,負責律師第一時間到天津市一中院提交了委托手續,查閱了全部案卷。在隨后的兩個月里,辯護人進行了詳細細致的閱卷和法律研究。幾經討論,他梳理了十余萬字的閱卷筆錄、三萬字的質證意見和三萬字的辯護意見,對三項罪名進行了詳細的論證。結論是它們都不構成。
2021年12月22日,天津一中院開庭審理本案。庭審中,針對本案原判所依據的證據問題及其研究證明標準體系,辯護律師可以發表了充分的質證意見,認為本案證據不確實、充分,不能發展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不能為了證明柳春樹有罪。
辯護律師從本案事實認定和法律風險評價企業兩個國家層面我們進行了比較充分論證,論證了柳春樹沒有經濟犯罪的實行社會行為、沒有網絡犯罪的主觀學習目的與動機,并運用管理體系能夠解釋與歷史文化解釋、法律政策法規、刑事司法審判提供參考文獻案例公司作為重要依據,詳細充分地論證了柳春樹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容留賣淫罪、偷稅罪。
出庭檢察員也當庭發表了柳春樹不構成主義犯罪的檢察工作意見。法庭認真聽取了辯護人發表的質證意見和辯護意見。
2022年2月2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鄭重宣布,劉春樹誣陷、縱容賣淫、逃稅兩三項罪名不成立。
劉春樹案的無罪判決充分說明,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要真正辦好一個刑事案件,必須具備扎實過硬的職業素養和踏實認真的精神。必須認真了解每一個案件的事實,絕不放過每一個細節,才能真正辦好一個刑事案件。
該案的成功修改,充分體現了天津市法院和檢察院糾正錯誤的決心、勇氣和歷史責任感。希望更多的冤案能夠平反,期待公平正義的更大實現!
律師作為事務所可以接受柳春樹的委托,分別進行指派一個律師和錢鵬律師人員擔任柳春樹容留賣淫罪、偷稅罪一案再審辯護人。辯護人詳細信息審閱了本案各訴訟發展階段的案卷材料,并與柳春樹多次通過面談,全面了解了本案的事實和證據。
依據企業相關國家法律制度規定,堅持再審程序實現全面提高審查和重點內容審查工作相結合的原則。辯護人認為,原判認定柳春樹不構成誣告陷害罪符合社會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認定其構成容留賣淫罪和偷稅罪的事實認識不清、證據能力不足,依法不構成容留賣淫罪和偷稅罪。請求中國人民需要法院應當依法宣告柳春樹無罪。
上海知名刑事律師認為,柳樹不構成窩藏嫖娼罪。劉春樹并非合法或事實上控制 Jinmai 餐廳,這不符合窩藏賣淫罪的主要要件。侯某不是劉春書招募的,劉春書客觀上不容許賣淫行為。Jinmai 餐廳是否盈利與柳泉樹沒有直接關系,也沒有主觀容忍賣淫的意圖和動機。原行政處罰是在查明事實、明確責任的前提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符合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則。